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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:血色复仇(19)
“他吓得面无血色,哀求饶命。但是,我拔出刀来,直迫他的咽喉,一直到地乖乖地吞下了一粒,我也吞下了剩下的一粒。
我们面对面,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有一几分钟之久。当他的脸上显出痛苦表情的时候,我知道上帝选择了我。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怎么能够忘记呢?我不觉大笑起来,并且把露茜的结婚指环举到他的眼前。可是这一切只是一会儿功夫,因为氰化物的作用发挥得很快。一阵恐惧使他的面目都扭曲变形了,他两手向前伸着,摇晃着;接着就惨叫一声,一头倒在地板上了。我用脚把他翻转过来,用手摸摸他的心口,心不跳了,他死了!
“这时,由于我太激动了,血一直从我的鼻孔中往外流个不停,但是我并没有在意。不知怎的,我灵机一动,便用血在墙上用德语写下一个词。这也许是由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,打算把警察引入歧途;
我想起了,纽约曾发现过一个德国人被人谋杀的事件,在死者的身上写着拉契这个字。当时报纸上曾经争论过,认为这是秘密党干的。我当时想,这个使纽约人感到扑朔迷离的字,可能也会使伦敦人困惑不解。于是,我就用手指蘸着我自己的血,在墙上找个合适地方写下了这个字。后来,我就回到我的马车那里去了。
我发觉周围一个人也没有,夜依然是风狂雨骤。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以后,把手伸进经常放着露茜指环的衣袋里一摸,忽然发觉指环不见了。我大吃一惊,因为这个东西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物了。我想,可能是在我弯身察看锥伯尸体时,把它掉下去的。于是,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。我把马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,大着胆子向那间屋子走去;因为我宁可冒着任何危险,也不愿失去这只指环。我一走到那所房子,就和一个刚从那座房子里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。我只好装着酪酊大醉的样子,以免引起他的疑心。
“这就是伊瑙克·锥伯死时的情形。我以后要做的事,就是要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斯坦节逊,斯坦节逊当时正在郝黎代旅馆里。我在旅馆附近徘徊了一整天,可是他一直没有露面。我想,大概是因为锥伯一去不返,所以使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妙了。斯坦节逊这个家伙确实很狡猾,他一直是谨慎提防着可能来到的威胁。
但是,如果他认为只要呆在房里不出来,就可以逃避我,那么他就太天真了。我通过茶房弄清了他的卧室的窗户。第二天清晨,我就利用旅馆外面胡同里放着的一张梯子,乘着曙色朦胧,一直爬进了他的房间里去。我把他叫醒,对他说,很久以前他杀害过人,现在是他偿命的时候了。
我把锥伯死的情况讲给他听,并且要他同样拣食一粒药丸。他不愿接受我给他的活命机会,他从床上跳了起来,直向我的咽喉扑来。我就一刀刺进了他的心房。对于我来说,不管采用什么办法,结果都是一样,因为老天爷决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,拣起那无毒的一粒的。
“我还有几句话要说,说完了也好,因为我也快完了。最后的事情大家可能也猜到。事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,因为我想加把劲干下去,积蓄起足够的路费,好回美洲去。那天,我回到车行,有人给了我一份电报也就是这位福尔摩斯小姐写的,她说,贝克街221号要雇我的车子。我一点也没有怀疑就来了。以后我所知道的事,就是这位聪明的小姐用手铐轻轻地就把我的两只手给铐上了,铐的那么干净利落,倒是我生平少见的。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。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凶手,但是,我自己却认为我跟你们一样,是一个执法的法官。”
他讲完了以后,所有人都不声不响地坐在那里,沉默了一会儿,只有雷斯垂德速记供词的最后几行时,铅笔落纸的沙沙声音,打破了室内的寂静。
卡瑞尔·福尔摩斯最后说道:“还有一点。我登广告以后,前来领取指环的你的那个同党究竟是谁?”
这个罪犯无奈地对我卡瑞尔·福尔摩斯挤了挤眼睛说:“我只能供出我自己的秘密。我不会牵连别人。我看到你的广告以后,我也想到这也许是个圈套,但也可能真是我所需要的那只指环。她自告奋勇愿意来瞧一瞧。我想,你一定会承认,这件事她办得很漂亮吧。”
“一点也不错。真的很漂亮。”卡瑞尔·福尔摩斯回答道。
“那我们就先把他带回去了。”雷斯垂德起身,对卡瑞尔·福尔摩斯说道,特白厄斯·普那特将罪犯扶起,可他没走几步,鼻腔中就突然冒出血来,他踉跄了一下,倒在地上,再也没有爬起来。
——本章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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